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落实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春季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10-17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春季学期)教学工作教学工作平稳、规范、有序开展,现就春季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期执行计划录入与确定

目前各专业教学执行计划已完成在教务系统中的录入工作,请各学院于1025日(第7周周六)前完成系统内执行计划逐项核对、确认工作,确保计划内容准确无误。

二、学期课程授课师资确定

由各开课单位根据执行计划,于111日(第8周周六)前明确每门课程的拆、合班规模,核算课程师资需求及师资缺口数据。由教务处统筹汇总师资缺口情况,并提交人事处、对外交流合作处协调调配。

三、学期教学任务落实与课表编排

(一)教学任务落实

由教务处与各开课单位于1122日(第11周周六)前,根据执行计划、拆合班规模与课程任课教师安排完成各教学单位的教学任务落实工作;教务处负责通识类课程的教学任务落实工作,各开课单位完成专业类课程的教学任务落实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2026年春季学期教学周共17周,第18周为考试周,其中1-8周为前半学期,10-17周为后半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周期为1-810-17周。第9周为机动周,安排假期调补课与运动会,不落实教学任务。

2.优先确定实践环节周次,各开课单位落实任务前须明确各年级各专业的集中安排实践环节周次(相应实践环节周次无法进行其他课程的课堂教学)。

3.根据教学实际,合理安排教学班,以双合班为主,合班时应注意教学起止周的一致性

4.同一课程教学班安排2以上任课教师时,请明确主讲教师及每位任课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具体周次

5.对有外出学习计划、长期出差、教师教学发展培训等安排的教师在落实教学任务时要充分考虑时间合理性,避免在课表排定后再进行调课,严禁因长期外出原因进行调停课。

(二)课表编排

完成教学任务落实工作后,由教务处负责统筹、协调教学资源,进行课表的编排工作。优先排定通识教育必修课(须先确定实践、分级、分项类课程周次),由教务处牵头、相关开课单位协助,征求教师意见后确定;通识教育必修课排定后,各专业学院负责本学院专业必修课的编排、意见征求与确定。学期课表编排完毕后,由教务处统一进行发布。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优先编排分级、分项教学的课程

2.根据合班数量和课程总学分学时多少确定通识教育必修课程编排顺序,再排定专业课程

3.每周三下午5-8开展团日活动,不排课

4.根据教学基本规律,合理控制学生周学时,避免前半学期学业负担过重、后半学期过轻的情况,3学分以内课程周学时不超过6学时

5.教师授课时间要合理安排,除个别实验课程或教师个人因特殊情况要求外,尽可能上午2节、下午2节或晚上2节予以安排,避免授课教师上午、下午4节连上情况,保证教师的教学质量

6.优先考虑银龄、援建教师授课安排需求。

附件12025-2026学年第学期(春季学习)校历

 

 

教务处        

20251016日  

 

 


附件1